司某取保候审期间假死被抓,家属涉嫌包庇罪被刑事立案:其提前购置棺材,用闭气、制冷设备降低温度伪造自杀,家人配合“下葬”后潜逃
“从多次酒驾到制造死亡假象,下葬司某以为蒙上被单、司某涉嫌设备躺进棺材就能逃避法律追究,取保期间其提前购殊不知,候审后潜以假死对抗司法不仅徒劳,假死家属降低家人而且罪加一等。被抓包庇闭气”近日,罪被置棺制冷自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刑事危险驾驶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立案5月12日,材用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司某拘役五个月,温度伪造并处罚金2万元。配合6月11日,下葬司某的司某涉嫌设备母亲及奶奶因涉嫌窝藏罪、包庇罪被刑事立案。取保期间其提前购
醉驾被查,取保候审期间突发“死亡”
2025年1月21日晚,司某因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8.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查,司某此前已有两次无证酒驾违法记录,均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同年1月27日,司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2025年6月18日下午,在内黄县石盘屯乡,司某的母亲及奶奶“发现”司某在家中“死亡”。据司某母亲陈述,司某被发现时头上蒙着床单,因其系“喝药死亡”,且“面目狰狞”,家属在当天天黑之前将其匆匆“下葬”。
接到司某“死亡”消息后,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但此时司某已被入棺下葬,办案人员无法查验尸体。“既然喝了药,为什么不送医院抢救?”“棺材为什么是提前备好的?”面对民警的追问,司某的母亲和奶奶闪烁其词,回答漏洞百出。
检察机关介入,多处疑点指向“假死”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突然“死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通报后,依法介入,调阅全案卷宗、梳理案件线索。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多处重大疑点:
- 动机明显:司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行踪正常,无任何情绪异常或轻生征兆,却在案件即将移送审查起诉前突然“自杀”,逃避刑事处罚的主观意图极为明显。
- 前科累犯:司某此前两次因无证酒驾被行政处罚,属于多次违法人员,具有较强的逃避法律制裁的现实动机。
- 手续缺失:家属始终无法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殡仪馆火化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等任何法定材料。
- 目击者缺失:除司某的奶奶、母亲外,其他在场亲属、村民均称司某“被床单蒙着头”,无人亲眼见过其死亡后的真实面貌。
针对上述疑点,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点核查司某“死亡”的真实性、家属陈述的矛盾点以及司某的可能去向,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制造死亡假象、逃避诉讼等方向固定证据。
视频追踪锁定行踪,男子落网坦白“假死”真相
通过走访排查、视频追踪、调取银行卡及通话记录等侦查手段,公安机关初步判定司某并未死亡,于2025年7月18日依法对其上网追逃。
今年4月27日,公安机关获得司某行踪线索,将其抓获归案。“我之前有酒驾违法记录,这回又因醉驾被查,肯定要被判刑,还得被罚。我本来就欠一屁股债,再背上案底,算彻底翻不了身了,所以想出‘假死’这一招。”面对讯问,司某坦白交代。
经查,司某提前购置了棺材,在家中摆放空药瓶,并通过闭气、使用制冷设备降低体表温度等方式,伪造出服药自杀的假象,在家人配合下完成“下葬”后,连夜潜逃至云南打工。
判决结果:主犯从重处罚,家属涉嫌犯罪
4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司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制造死亡假象、拒不到案、潜逃外省,严重妨害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主观恶性深,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曾琳 UN972







